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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3年基隆市表演藝術活動補助申請」於112/11/16-112/12/15受理申請,並依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2023-11-14

依據:「基隆市表演藝術活動補助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補助項目:依據「基隆市表演藝術活動補助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

二、申請期間:受理申請113年度辦理之表演藝術活動,申請時間為112年11月16日(四)至12月15日(五)止,請先提出「線上表單申請」(https://reurl.cc/x68MV4),紙本文件包含申請書及相關文件1式3份,請免備文親送或寄至基隆市文化局表演藝術科,歡迎優秀的團體或個人踴躍申請。

三、資格條件:依據「基隆市表演藝術活動補助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

     (一)年滿十六歲,從事表演藝術工作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依法設立之公司、團體、法人組織、文化事業機構或學校。

四、審查方式:依據「基隆市表演藝術活動補助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

     (一)由文化局按申請單位提送之書面資料進行初審作業。

     (二)初審作業完成後,由文化局遴聘專家9至15人,組成審查小組召

         開審查會議,辦理實質審查。

     (三)審查重點,應包含藝術水準、活動效益、歷年績效、計畫之完備

         程度及可行性、經費及用途編列之合理性等。

五、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依據「基隆市表演藝術活動補助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每案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30萬元整,文化局得視最終審查結果,調整補助名額與經費。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依113年度預算審定通過為主。

七、身分關係揭露表(如附件申請書):請詳閱填表說明。

八、紙本文件請用最新之申請書填寫,相關書表格式可至基隆市表演藝術網站/藝文補助/年度演出補助/申請表單下載。網址:https://reurl.cc/edobEm

九、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各送件單位。

十、受理申請之檔期期間為113年1月至12月,表演藝術中心場地安排,如遇例行休館(每周一),演藝廳無障礙及安全措施改善工程(預定113年5月1日至31日),及其他文化局主辦或專案活動等需要,文化局保有檔期異動權,有關檔期安排事宜,可電洽02-24224170分機328錢小姐詢問。

 


113年基隆市表演藝術活動補助申請洽詢:
表演藝術科  謝科長
電話:(02)2422-4170分機308
郵寄地址: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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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基隆市中正區202信一路181號
電話:(02)2422-4170-8 傳真:(02)2427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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