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事業營運損失補助專案申請自5月17日起開始申請
文化部為協助因防疫措施升級(5/11—6/8),補助因疫情「取消」、「延期」、或「縮減席次」的國內表演藝術展演、流行音樂演出,以及電影國片商演營運支出及票房損失,特別公告「藝文事業營運損失補助專案申請須知」。
凡是在臺灣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是負責人具我國國籍的商號,事業內容包含表演藝術展演、流行音樂演出 及 電影國片商業映演,且因這次疫情警戒升級,導致營運受到衝擊者,皆可申請。
◉———◉補助項目◉———◉
◉ 表演藝術展演:
包含已支出之演出製作費、行銷文宣費、場地及設備租借費、排練費、團隊支付售票系統之退換票手續費或配合防疫縮減席次之票房損失等。
◉ 流行音樂演出:
包含已支出之場地或設備租金、製作費、宣傳、支付售票系統之退換票手續費、或配合防疫縮減席次之票房損失等。
◉ 電影國片商業映演:
包含已上映國片配合防疫而縮減席次的票房損失,或已定檔受防疫影響取消或延期的國片行銷費用等。
更多資訊請至: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0_127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