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歌仔戲【外台2.0】展演專案補助計畫」(以下稱本計畫)即日起接受報名申請,歡迎經政府立案或設立登記之傳統表演藝術團體踴躍提出新創作品。
一、本計畫鼓勵各劇團以既有經典外台劇目或舊有編製劇目重製(須說明新製之處)為基礎,就既有老戲劇本修編、導演編排、音樂定譜設計、視覺設計等重新整合演出,節目總長度原則為120分鐘(不含中場休息時間)。
二、入選節目於本中心中山堂劇場呈現後,須持續推動至外台巡演。
三、第一階段補助:首演地點:左營中山堂劇場,室內售票演出。
每案至少2場次。113年中山堂檔期為10月14日至11月24日,共計6週。
四、第二階段補助:首演一年內,須完成外台巡演場次,每案至少3場次。
本計畫獲入選之團隊將由本中心採部分補助,其餘款項由入選團隊自籌,每案補助金額上限原則為新台幣200萬元。入選作品數量與本中心補助金額,由評審委員建議並經本中心核定。
此次評審方式採取初審與複審兩階段辦理,初審由本中心代表及傳統表演藝術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並於複審階段由初審通過之團隊進行現場簡報。經本中心評審結果核定後,將另行公告獲入選團隊名單。
受理申請期程:採線上申請,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16日止至線上申請網站(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徵選須知。
洽詢專線:07-581-0800分機640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周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