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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受理115年1-6月表演場地檔期申請
2025-02-13

一、依據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演出場地設備租用服務使用須知」規範辦理。
二、本中心演出場地開放表演藝術團體、學校及機關等,辦理表演藝術專業演出或活動。
三、首批申請及收件時間:自114年3月1日至3月21日止。
四、為簡化場地租用申請行政流程,相關作業請至本中心官網(https://miaobeiac.org)首頁 >場館服務>場館租用>「線上場地租用申請系統」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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