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辦理「外木山04公廁修繕工程」一案,本局同意暫緩開放街頭藝人外木山第三展演點申請,說明如下:
一、依據「基隆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辦法」第三條第 二款暨第十條第五款,產發處為該公共空間管理人,因故取消場地之提供,本局得據以駁回街頭藝人展演之申請。爰此,已取得該展演點9月份展演資格之街頭藝人,由本局通知申請駁回。
二、另為利於產發處工程順利進行,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本局暫緩受理該展演點之申請,俟工程竣工再行開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