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海洋文化藝術館」原提供拱廊及廣場兩處表演場地,因該館廣場有公務車進出,為保障安全,取消廣場為表演場地。自112年5月為配合有愛城市政策,特提供拱廊一處場地作為身心障礙街頭藝人表演使用。若要進行展演,須提前提交相關申請資料並經場地管理單位核准後,方可進行展演,展演申請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