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114年上半年表演藝術活動徵選計畫」(3/5截止)
一、受理申請場地及檔期:
(一)場地:本局演藝廳(中正堂)、本縣各鄉(鎮、市)、學校展演地點辦理(不含苗栗縣苗北藝文中心)。
(二)檔期:114年7月至12月間辦理。
二、收件日期:自114年2月3日至114年3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請表件請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網站下載。
https://www.ml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展演藝術科
四、活動聯絡:吳秀香
電話:037-352961 分機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