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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5年本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請立案團隊踴躍申請。
2025-08-11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次公告辦理115年本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受理115年1月2日至115月12月31日期間之演出,申請時間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逾時恕難受理。
三、本案申請書資料及申請作業要點,請至「本局網站(www.tyccc.gov.tw )→便民服務→補助專區」下載,請詳閱並依據格式撰寫計畫提交。得採電子及書面申請,如以書面申請者,請寄送資料至本局展演藝術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115年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補助申請」。
四、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羅一萍小姐:03-3322592轉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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